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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87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会员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信力,真正起到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收费对象及社会公众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和省民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48号)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

二、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已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1〕63号)要求,对协会本部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强制收费、重复收费和高收费等情况,自查结果已按要求进行了上报。

三、坚持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搭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受政府部门委托协调稀土行业工作,积极反映行业、会员的合理诉求,努力成为独立公正、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的服务机构和自律性组织。

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务实高效的原则勤俭办会。本协会将严格执行《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协会章程》、《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持续加强内部建设,严格落实治理机制,努力提高科学办会水平,持续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

五、协会相关收费标准已在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官网( www.sdxtxh.com)、协会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山东省民政厅  0531-86117113  

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0533-7500058

               

                          山东省稀土行业协会

                  2021年8月10日